暂未取得毕业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交验毕业证原件,未在规定期限内交验的,取消应聘资格。
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因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后,由工作人员告知初审结果。对通过初审资格审查的,将通知本人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信息;未通过初审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在浮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浮山县教育体育局的监督下,由山西省浮山中学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在山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所有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发放准考证。复审通过的,招聘单位将发放准考证。
(四)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在浮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教育体育局的监督下,由山西浮山中学校在山西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达5:1,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面试由学校依据招聘岗位专业采取说课、理论解答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学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考核,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拟成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加面试的考官人数不得超过一人。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民政和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民政和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聘用人员最低连续服务年限为5年。
5.外县户籍人员可享受我县公租房政策。
6.我县正在制定人才优惠政策,受聘人员也享受此优惠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提高效率,确保招聘工作圆满完成。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是做好招聘工作的安全保密、违纪违规事件的查处等工作,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招聘程序。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严肃工作纪律。严明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要求,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不按规定回避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
附件:
1、2022山西临汾浮山县教师招聘职位表(下载版).xlsx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