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拔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相关学院的行政工作,组织制定学院发展规划,推进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
2.负责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
3.不断开拓专业建设新的突破点和增长点,提升学院的教育教学水平。
4.推进学院的教学与课程体系改革,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5.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积极发挥高职学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
六、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市委和学院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根据本人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等级及分类情况酌情给予科研配套经费。
七、选拔程序
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考核评价——体检——组织考察(或政审)——公示——正式聘用(选拔程序每环节通过后,将会以邮件、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进入下一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2月10日9:00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2.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报名邮箱:tccgkxp@126.com。
3.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依照实际情况填写后以附件形式随同本人近期证件照、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佐证材料(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扫描件)、岗位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证明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件)等一同发送到报名邮箱,完成报名工作。邮件名称以“岗位+姓名”命名以便区分。
4.应聘人员填写信息及提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名人员提供材料情况进行网上资格审查,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地点和材料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具体通知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三)综合考核评价
综合考核评价采取专业考评、综合面试等方式进行选拔,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未通过专业考评人员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人员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将以电话方式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进行考察,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需在学校电话通知或告知函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它相关说明
1.资格审查结果、综合考核评价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
2.学校将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3.报名咨询电话:022-59655388,18920810513,联系人:赵老师(工作日时间8:30—11:30,13:30—17:00)。
4.因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及时关注。
中国共产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