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stsydwgl@163.com,并拨打电话0632-8823504确认(减免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的定向招聘岗位计划调剂至同招聘单位其他岗位;其他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简章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相关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ting.gov.cn/)发布。
八、其他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简章发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山亭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具体招聘条件咨询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632—8823504
请在工作时间段(8:30-12:00,13:0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1.2022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 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中共山亭区委组织部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