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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盘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壮大充实各类人才队伍力量,盘州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4人。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引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引才程序、公开引才结果“三公开”制度。引才工作按照编制引才计划、发布引才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范围及职位
盘州市有关事业单位2022年计划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4人。具体引进职位详见《盘州市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引进为本科生的,需为“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毕业生;医疗系统引进的本科生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非国家统招研究生,本科就读学校需为原985、211学校本科毕业。
3.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以上引进对象均需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和岗位所需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4.具有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等引进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资格条件
1.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不超过33周岁(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超过50周岁(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2022年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需要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岗位,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含资格认定合格)。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2月13日
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点,由报名人员直接与引才单位接洽联系,按要求提供《盘州市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附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引才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各引才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等信息。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引才单位须打印留存报名人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
四、综合评审
本次人才引进如果初审通过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超过6:1(不含6:1),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评审,若小于6:1(含6:1)则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进入面试,笔试相关事宜由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生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笔试准考证和“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等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有效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社保卡)。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人数及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各引才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对象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不予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引进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视为不合格,不纳入引进范围。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