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于1月26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2)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szqrsjsyk@zz.shandong.cn,并拨打0632-3921770电话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取消、合并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资格审查时间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通过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zszq.gov.cn/)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zszq.gov.cn/)发布。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服务电话:见《2022年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632-39217700632-3921736
大学生退役士兵咨询电话:0632-3318101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2年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2年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应聘须知.docx
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