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件及证明等材料,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参见《应聘须知》(见附件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按类别分别设定合格分数线,由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按规定时间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查询。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从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告为准,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面试具体事宜按规定程序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相同的,另择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事项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或复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领导小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或复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由他人顶替体检、复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或复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放弃体检、复检、考察资格或体检、复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凭此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共同负责本次招聘事宜,重要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或报上级招聘主管机关决定。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薛城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4480889
监督电话:0632-4412167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1、2022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综合类).xls
2、2022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综合类).doc
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