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骨干教师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引进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参加面试的应聘者面试当天现场出示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在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的人选。
六、考察(政审)和资格复审
由引进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考察(政审),相城区教育局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体检
考察(政审)和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八、录取
因考察(政审)、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以及因主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引进单位申请,区教育局批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录用人员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相城区委编办、相城区人社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有关事项
引进的骨干教师具有行政事业编制,且符合《相城区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区外引进特聘人才A、B、C三类中任一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流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引进的骨干教师经评审认定,纳入相城区教育人才计划特聘人才,并享受相应层次人才扶持政策。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104、0512-85182252。
十一、防疫要求
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核验苏康码、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温、苏康码或行程卡有异常者,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处理。应聘者须自备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防控要求按苏州市疫情防控相关通告执行。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十二、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85182102。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