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四)笔试
1.笔试范围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内容分为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专任教师、保育员专业部分笔试内容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主;财务人员、保健人员笔试专业部分以各自专业为主。
2.笔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地点和时间: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必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
4.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名额数与报名人数的1:3(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则按照1:2的比例确定)。
5.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通过“利通区融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应按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及招考岗位要求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测试其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精神、气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对通过面试考核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2.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要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因体检结果不符合聘用条件产生的空额,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将按规定进行体检。
5.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八)公示
1.考试总成绩及拟聘用人选名单(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利通区人民政府网站、利通教育、利通区融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应发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产生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利通区融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聘期内工资待遇不变。年终由所在幼儿园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上岗方式:所需工作人员具体人数,根据幼儿园工作需要,分两批次上岗。
(九)岗前培训
由利通区教育局负责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十)工资待遇
按照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利通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吴利党办发〔2019〕113号)的规定,各类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如下:
1.专任教师、保健人员、财务人员:以上3类工作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2档人均年薪4.5万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工资);
2.保育员:按专业技术人员3档人均年薪4万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工资);
3.炊事员(含面点师):按后勤保障人员标准,人均年薪4万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工资);
年薪按12个月计发,月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绩效工资按所在幼儿园《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报考时应提供本人行程绿码;考试前14天内有自治区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健康码”绿码进入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二)招聘期间应聘者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以便电话形式通知,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通知;
(三)应聘者的年龄、工作年限等均计算至报名起始日内;
(四)招聘期间的相关信息会在利通区人民政府网站、利通教育、利通区融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五)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吴忠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53-2139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