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均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递补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3。
经资格审查后,无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确定面试人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事项均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公告。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考察体检时先按1:1比例进行。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合并招考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确定最终聘用单位。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发布。
八、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都将通过惠民县人民政府网(www.huimi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43-8197032、1730543623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0543-5321482
附件1:2022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2年惠民县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基层事业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