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应聘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材料。
无法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保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以上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的扫描版,以电子版形式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bdzyjsxyrsc@163.com。
(二)资格审查
依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选聘资格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学位、职称资格、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内容。审查合格者进入后续环节,名单在学院网站(www.bvtc.com.cn)予以公布。
(三)资历赋分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资历赋分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资历赋分环节,满分100分。各岗位具体细则及标准均见《保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选聘教师资历赋分细则及标准》(附件3)。其中,博士学位人员资历赋分时,除“业绩(成果)”按本人实际情况赋分外,其他项目均按满分赋分。
资历赋分结果在学院网站(www.bvtc.com.cn)予以公示,欢迎各界予以监督。
2.面试
(1)应聘人员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考场及《面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绿码”、行程码、打印的《面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以及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疫情防控方面具体要求按当时本地防控措施执行)。考生入场前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核酸检测报告》和《承诺书》面试前交考场工作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2)面试分为A、B、C三个组分别进行:
A组为思政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B组为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C组为专业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按照专业类别再次进行分组。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满分60分、答辩满分4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值为面试成绩。面试时间15分钟(含答辩时间)。试讲教材按照通用、基础的原则确定,报名时领取相关通知。试讲内容由面试评委现场确定。选聘过程中,学院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资历赋分得分×30%+面试得分×70%。
计算考生成绩时,资历赋分得分、面试得分和总成绩得分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
总成绩结果在学院网站(www.bvtc.com.cn)予以公示,欢迎各界予以监督。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学院组织人事及相关部门负责,对确定考核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察,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选。
1.考核人选确定原则
A组根据思政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选聘名额等额的考核人选;B组根据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选聘名额等额的考核人选;C组根据专业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专业类别从高到低确定与选聘名额等额的考核人选。
2.优先原则
分数相同时,优先进入考核程序的顺序依次为:公办职业类院校连续工作年限长者、职称高者、取得相同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早者、学历高者。
3.递补原则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所占名额A组、B组根据总成绩在组内的排序,依次递补并进行考核;C组根据总成绩在同一专业类别分组内的排序,依次递补并进行考核。
(五)体检
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总成绩按考核“递补原则”和“优先原则”依次递补。体检相关费用由个人负担。
(六)公示、聘用
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www.bvt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管理。公示期间出现举报且经查实影响聘用的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总成绩按考核“递补原则”和“优先原则”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或者有其他违反选聘工作纪律行为的,直接取消继续参加选聘的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选聘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请随时关注。部分重要信息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逐一告知。
(三)选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选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选聘期间,应聘人员严格遵守统一规定的选聘程序,服从相关工作安排,遇有疑问本人可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312-5909346王老师、刘老师
监督电话:0312-5909328杜老师
五、本公告由保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1.保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3.保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选聘教师资历赋分细则及标准(思想政治课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专业课教师岗位).xls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