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面试通知单上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方法为上课和答辩,上课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答辩采用回答规定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分组进行。为确保面试的合理性,按笔试成绩分组进行面试,分组采用“蛇形分组法”,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修正后的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终面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修正后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得分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所在面试组面试得分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即: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得分之和÷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数)÷(该组考生面试得分之和÷该组考生数)。
修正系数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九)体检
按考生的笔试成绩30%和面试成绩7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报考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和交通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公示3天。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内,经考核,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凭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证书报名的人员,不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应在考试前28天申领浙江“健康码”。浙江“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健康状况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1.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行程卡显示为非绿卡或带星号,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和外省旅居史,考前21天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人员及同时空伴随人员,考前14天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的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和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人员,须按浙江省疫情防控要求解除健康管理措施并持有首场考试前2天(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近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正在管控中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其他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应提供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和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及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院排查等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应如实申报考前28天期间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随疫情形势变化和国家、省、市防控策略调整而及时更新,不另行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各城区或农村公办幼儿园,不服从分配人员不宜报考。执行劳动合同制教师的薪酬待遇,人均约(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8.5万元/年。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名过程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纸质材料。
3.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拟招考单位无关。
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柯城区人事招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本次柯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32311。
7.招聘相关信息均只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上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229441634/index.html?number=KC011A01)
柯城区教育局招聘咨询电话:0570-3026894,3032638;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柯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