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缴费成功人员在开考前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进行,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1月13日上午。
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知识)及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复审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面试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复审时间预计为2022年1月14日下午,请及时关注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网站。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相应材料(详见附件2)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不可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时间预计为1月16日,请及时关注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网站。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能力、操作水平、综合素质、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
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七、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请登录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网站查询。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同一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学院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待遇
按照枣庄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疫情防控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十一、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祁连山路2169号
邮编:277800
电话:0632-8694952、862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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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