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体检名单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如:现实表现、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学历鉴定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可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的人员,按照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就业登记手续,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我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子女等任何事项。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有效]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本单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A2]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报考前,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拟录用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方有录用资格。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五)本次招聘各环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广州市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在天河教育在线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1.可参加考试人员。考生考试当天须持有以下证件材料和符合相关条件:(1)身份证;(2)“粤康码”(或“穗康码”)绿码和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结果在健康码中同步查验;若健康码未能及时关联核酸结果的,请提前准备有效纸质核酸证明);(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即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可在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中查询,请考试当天提前截图以便查验);(4)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打印);(5)佩戴一次性口罩,经扫学校“通行健康码”、体温检测正常(体温<37.3℃)后参加考试。上述材料不材料不齐或条件不符的不能进入考场考试,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不能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试:(1)“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未满7天者;(3)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4)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幼儿园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18926135701,监督电话:(020)38622519。
附件:附件1: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幼儿园2022年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幼儿园2022年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幼儿园2022年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幼儿园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