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科目:通用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携带证件材料:
考生笔试时必须携带:(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准考证》;(3)提供并上交本人笔试前2天内(不含笔试当天)由德惠市内或长春市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原件;(4)《2021年德惠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5)《2021年德惠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3)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5.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德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网址:http://36.49.92.137:23107/bmxt/dh)自行查询。
6.政策加分: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加7分,二等功加9分,一等功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22年1月14日8:00至16:00,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送至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地址:德惠市松柏路与德大广场交汇人社局707室,联系电话:0431-87223765),逾期未送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政府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2年1月16日德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7.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面试考试前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由2021年德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资格复审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对于招聘岗位要求统招学历的,其“统招”的范围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0年4月整理版)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资格审查方共同研究确认。
(四)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由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选1∶5的比例确定,1∶5比例以内且成绩相同的和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聘人选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按小数点后依次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如分数仍然相同,进行下一轮面试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对拟聘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德惠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德惠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近期全国疫情发展变化形势和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凡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均须提供本人笔试前2天内(不含笔试当天)由德惠市内(或长春市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原件(检测机构请见附件4)。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期间,考生本人实名认证的“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但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经专业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同时立即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送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测;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德惠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ehui.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人社部门电话:0431-87223765(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2021年德惠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xlsx
附件2.2021年德惠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附件3.2021年德惠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