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笔试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澳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南澳县教育局栏目公布。考生亦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南澳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南澳县教育局栏目和报名系统公告,请考生及时留意。所有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南澳县后宅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登录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中签名);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属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核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不再递补人选。审核合格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说课由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在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情况下独立说课。回答问题环节由评委组长根据说课内容和当前教育教学动态等向考生提出问题。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的说课和回答问题两部分总共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问答5分钟)。
考生不得带通讯工具、教学资料、参考资料及教具教辅材料进入考场;评委以考生抽签序号登记面试成绩,一律不得询问考生姓名及相关情况;考生进入试室说课时,不得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澳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南澳县教育局栏目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一)体检
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不再递补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料进行复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人选。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分别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澳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澳县教育局栏目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签订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二类购买服务人员,待遇标准按照《南澳县县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南机编办〔2019〕11号)执行。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考生“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或者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招聘公告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密切关注。
九、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南澳县教育局,电话:0754-86805217;
监督部门:南澳县纪委监委驻南澳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电话:0754-86802422。
南澳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