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缴费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要进行笔试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当天收取),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1)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低于招聘名额3倍以下时,考核方式为直接面试。
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达到招聘名额3倍及以上时,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先进行笔试再面试,若需进行笔试的,笔试内容为对应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除音乐、体育教师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和试讲(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50%)相结合的形式外,其余岗位的面试均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考核的内容为各岗位对应学段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面试满分100分,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3)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谈满分100分,面谈成绩=考核成绩。
2.考核时间: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1月9日。
3.笔试:
需进行笔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通知考生。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考场进行测试。
4.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通知考生,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顺序:进入面试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临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5.成绩公示
(1)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当天在笔试地点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考核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或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
(2)最低分数线。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考生考核成绩并列的再进行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员。
6.签约选岗
考核成绩公布后,拟体检人员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德昌县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补充协议书》,须进行选岗的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人,若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履约的不予退还保证金,若因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人员退还履约保证金,其余履约人员在试用期结束后如数退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协议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德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政审。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经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须进行选岗的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事业单位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新聘人员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用、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并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所有新聘人员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辞职辞聘手续的原已就业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就擅自离开聘用单位的,三年内不得再招聘为德昌县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中需要公布的信息,在“中国.德昌”(网址http://www.lsdc.gov.cn)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同时还要在相关院校网站发布。
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否则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该应聘人员。
八、纪律及监督
在考核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招聘工作在德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考核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九、其它事项
招考期间所有环节,考生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新冠肺炎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保持间距,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务日程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中国.德昌”(网址http://www.lsdc.gov.cn)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5202717
德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0834-5286565
监督电话:德昌县纪委监委0834-5202859
附件 《德昌县2021年底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