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0日-12月28日
2.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燕山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学历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word版本及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ysuzhp@ysu.edu.cn,邮件命名为“博士学历辅导员报名+姓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具体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含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并附近期立姿五寸彩色生活照1张。
(2)身份证(正反面)。
(3)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网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及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1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4)由就读学院党委出具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
(5)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并盖章(近一个月之内)。
(6)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原件(如无原件可提供成绩单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7)有职称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3.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燕山大学官网(http://www.ysu.edu.cn)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其它有关事宜。
(二)考核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学校对进入考核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核人选资格。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纸质版材料(均不退回,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证明材料的使用):
(1)个人简历(含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并附近期立姿五寸彩色生活照1张。
(2)党组织关系所属党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3)就读学院党委出具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3.考核内容
(1)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2)考核前须进行心理测评,测评采用专业量表,手机作答。
(3)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相关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考核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当天在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公告栏张贴,若应聘者的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应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核。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确定体检人选的人员需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燕山大学官方网(http://www.ysu.edu.cn)、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通过燕山大学官网(http://www.ys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考核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0335-8066489(燕山大学学生工作处)
0335-8074613(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335-8058407(燕山大学监察处)
附件:
1.《燕山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学历辅导员岗位条件表》.xls
2.《燕山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学历辅导员报名表》.doc
4.《燕山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燕山大学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