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资格审查结束后,现场给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和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博雅楼处公布(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公布笔试成绩的第二天进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特殊教育基础知识等。
(3)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4)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12月28日;地点:南京,笔试开考具体时间、地点及笔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5)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6)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7)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围面试人选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及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博雅楼公示栏现场公布。
2.面试
面试开考前,如有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应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因而产生的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形式,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回答时间为10分钟(含思考时间)。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通知为准。
(4)评委及评分方法: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及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博雅楼公示栏现场公布。
3.成绩公示
各项成绩、总成绩、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4.考试成绩排名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排名,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拟招聘名额范围之内的考生作为正选,考试总成绩排名靠后且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
5.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符合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面试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费用自理,未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应聘人员;②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聘人员;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应聘人员;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应聘人员。
(5)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应聘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招聘单位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名,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由三亚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采取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等候递补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局、市委机构编制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权限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七)签约
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的各项规定。
六、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经费保障事宜。
七、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并到三亚市教育局,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由三亚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咨询电话:0898-88919855
监督电话:0898-88657805
附件1:2021年三亚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情况表.xls
附件2:2021年三亚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http://edu.sanya.gov.cn/jyjsite/tzgg/202112/63c32bde25264462a0dc2f0ea2af322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