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请按顺序排列并打包,网上报名时提供原件扫描件,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新疆理工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4.新疆理工学院组织人事处咨询电话:0997-2205508、0997-2205029(戴老师、刘老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仅限于2022年1月6日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还未按照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面试
学院将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招聘面试。
1.A1007-A1014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测试,A1001-A1006岗位的面试包含结构化面试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与责任意识、沟通与人际理解、语言表达等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面试的具体时间及方式(线上或现场)将根据届时的疫情防控情况确定。
3.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察
1.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理工学院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八)报到
拟录用人员持报到所需相关材料到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报到(具体时间以电话或QQ群消息通知为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九)正式录用
正式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纳入学校人事代理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无事业编制。新聘教职工自上岗2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对隐瞒患有精神病史、抑郁症等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报考人员,一经核实解除劳动合同。
七、招聘监督
新疆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7-2205432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及时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考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1.新疆理工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教辅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xlsx.xlsx
2.新疆理工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报名表.xls.xls
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