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上午9:00-11:00。
①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开考前30分钟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地点另行通知。
②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准时进入考点、考室对号入座参加笔试,9:00准时开考,逾时者一律视为自动弃考。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等综合知识,侧重考教育教学实践理论。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请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选调计划。
5.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按照选调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均纳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所应聘学段教材内容,课题由报考者在指定的范围内抽取(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长8分钟。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教育教学实际操作水平,了解其教育教学理念、个体专业素质、仪表教态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综合总成绩的第三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设置综合成绩分数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如报考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则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另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报请审定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选调人员有反映的,由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局审定。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入审批手续。反映的问题对选调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八、调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渌口区教育局统一分配。调入人员与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为5年,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签订聘用合同、未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监督
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选调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本次选调政策由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0731-27610667(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
0731-27689407(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
(二)监督电话
0731-27612380(株洲市渌口区委组织部)
0731-27614264(株洲市渌口区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
0731-27560810(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选调专业教师计划条件表.docx
附件2: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选调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