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根据学校紧缺专业情况,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本次招聘的总计划内调整并公布,或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如有招聘计划调整,将另行公告并延长相应岗位报名时间。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三)资格审查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接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复审(地址: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旭东路629号)。复审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结果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招聘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编号101、102岗位的招聘考试采取教学实绩成果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编号201、202、203、204岗位的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报考编号101、102岗位的考生参加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教学实绩成果评分由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教学实绩成果(含骨干教师称号、综合表彰、论文、学科竞赛等)进行评分。教学实绩成果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如合格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3倍,按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于教学实绩成果评分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查询。
2.笔试。报考编号201、202、203、204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如笔试合格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查询。
教育教学成果评分时间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和本人报名邮箱。
3.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理念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和综合答辩(课堂教学占90%,综合答辩占10%)。
4.成绩计算。按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或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工作,需按照招聘单位通知,执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八)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特级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称号的,还可一次性享受30—70万元的科研和安置费用,或享受《南京市江北新区直管区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相关政策。非南京市评选的骨干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除外)入职后需按相关要求转评,转评后享受江北新区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政策。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配偶工作等问题。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025-58155705、025-68553451
招聘监督:
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025-88029228
附件:
1.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