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本简章附件1中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B类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同时确定;
(3)根据所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报考人员弃考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于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附件8)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结合考生成绩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两轮。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开展面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确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详见附件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注意事项等详见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的《应试人员面试须知》。
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授课能力、教学设计能力、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5分钟。报考其他岗位考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简章附件1中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1.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2.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及时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选择聘用单位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报考人员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保持电话通畅。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qj.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qj.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简章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以上方能在区内交流、调动,本区最低服务5年以上方能交流、转聘到区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87268706、023-87268709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8628293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关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qqj.gov.cn/)公告公示栏查看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
4.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报考人员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1.綦江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綦江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綦江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4.綦江区面向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