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印刷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3或4),文件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位—应届/社会在职—出生日期”命名,保存为EXCEL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簿首页(集体户口首页加盖公章)及本人页扫描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扫描件。留学人员提供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5)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在站博士后提供全脱产证明扫描件。
(7)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者,提供证书扫描件。
2.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
(二)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确定初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初试。
专任教师岗位:由各二级学院组成招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采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二级学院招聘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试情况进行排名。按照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辅导员岗位:采用笔试形式。根据简历进行初筛确定笔试人选,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学校复试。复试采用面试、试讲等形式综合考察。根据复试表现,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推荐拟聘人选。
(五)根据综合表现,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查、师德师风考察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拟聘人员须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
1.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围人员参加遴选考察等相关事宜,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到我校报到。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报到的,取消应聘资格。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本次招聘岗位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首次聘用期限为6年(含试用期),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北京印刷学院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