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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的通知》(桂教学生〔2021〕13号)精神,顺利开展贺州市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贺州市市直学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贺州第一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贺州市幼儿园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7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贺州市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招聘对象原则上为2022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报考的,本、硕专业均应符合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应聘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20日至2003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5.自愿在贺州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服务5年。
(二)职位条件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每场招聘前,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及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等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除广西师范大学之外其它高校的考生,应参加网络报名,以便考生到广西师范大学参加资格复审及笔、面试时,统一组织进校(按高校疫情防控要求,广西师范大学之外其它高校的考生必须由招聘组织单位检查考生防疫情况,组织符合要求的考生进校)。
(1)网络报名。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6日17:00。报考人员将《贺州市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所报考的市直学校邮箱,邮箱地址详见《计划表》。招聘单位将按照《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报名表》等材料次日起2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结果。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8:30至11:00。地点为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2.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需于2021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提供以下原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1)《贺州市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后返还;(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诚信承诺书》。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关招聘单位核验,逾期未能提交核验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同时已签定的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自动失效。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5:30-16:30,笔试具体地点由招聘工作组现场通知。
经审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方式为撰写教案)。笔试重点测试教育教学理念、课堂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方法等内容,笔试素材为招聘职位相应层次、学科的教材,现场随机抽取教材其中一个章节内容撰写教案(如高中语文教师职位,测试范围为现行人教版高一、高二语文教材全套),报考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考生及报考贺州市幼儿园考生所需教材由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和贺州市幼儿园准备;报考贺州第一高级中学及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考生所需教材由考生自行准备(各高中使用教材的版本见附件7)。
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确有必要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笔试结束后即组织评委评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免笔试,且不受1:3开考(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并且不占用面试名额。
(四)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