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形式
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组织
(1)面试工作由鹿寨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考生应于开考前1小时,签到、核验身份并上交通讯工具,等待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纪律等,并组织考生抽签。
(3)考生备考:备考时间为30分钟。
5.面试结果的使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如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
六、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用人单位与拟考核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的考生,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动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七、考核和体检
由鹿寨县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对已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进行考核与体检。在考核、体检环节(2022年7月31日前),考生的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一)考核。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试讲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试讲成绩都相同时,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试讲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试讲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可以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上报审批、聘用。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审批转正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招聘单位要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发布的《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切实掌握报考人员健康状况。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1)在考试开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方可参加考试;
(2)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人员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完成社区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考试执行二码联查,考生应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和新冠疫苗接种。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接种码(含已接种第一针,未到规定时间完成全部疫苗接种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未能提供接种码或超过要求时限尚未接种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
(4)从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的省(区、市)返桂来桂的考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参加考试;人员管理截至时间为该省(区、市)最后一例本土新冠病例报告后满14天。
十一、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鹿寨县教育局 0772—6814943
监督电话:鹿寨县人社局 0772—6820319
本公告由鹿寨县教育局、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寨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