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在所需招聘的高校点网上公布招聘信息,同时公布相应附表及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招聘时间安排。具体招聘岗位以校园就业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及表格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
依据审查和资历评价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先看学历、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优先,同等条件下看高考成绩,进行排序)。面试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低于1:2的岗位,采取“取消岗位”“削减岗位”“差额调剂”等办法进行处理。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面试岗位开考比例限制。
资格、资历审查贯穿于现场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综合素质考核。由专家评审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考核。
1、考核方式
按应聘者报考学校及岗位进行考核。
(1)考核项目共三项,分别是资历评价、教学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资历评价于报名时进行。另两项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按学科抽签排序。每位应聘者备课15分钟,试讲8-10分钟,答辩5分钟。评委根据应聘者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分数,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达不到70分的,不予聘用。
(2)专家组考核评委由7人组成。随机抽取各类别专家,担任主评委及评委,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时适当增加主评委权重。
2、考核程序
(1)资历评价(20分)。
报名时,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原始证书对其学历情况、职务、政治面貌、获奖励情况等进行资历评价。严格按照《资历考核表》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评分后由考生、专家评审组及组长在考生《资历考核表》中签字确认。
(2)教学能力测试(50分)。
①确定应聘者考核顺序。抽取考核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考核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②教学能力测试。各专家考核组评委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考核项目、权重进行量化打分,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时间8-10分钟。考核结束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专家考核组评委及组长在考生《面试考核表》中签字。
(3)专业素质测试(30分)。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时间5分钟。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专业理论知识。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考生、专家考核组评委及组长在应聘《面试答辩考核汇总表》中签字。
3、核定总成绩
结束后,由专家评审组负责将每位应聘者的三项成绩分别记入《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汇总表》,考生、专家考核组评委、组长在该表上签字确认。
考核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四)签订协议
由招聘单位与进入考核人选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如在现场聘用时,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经本人或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补聘。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五)考核与体检
由毕业高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对考核合格人员按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由教育局、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交体检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由佳木斯市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佳木斯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附件:附件1: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人才引进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佳木斯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