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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解决部分学科师资不足问题。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等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6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桦南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学校简介
详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统招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参照《2021年桦南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能适应岗位要求。
2、毕业证专业名称需与《2021年桦南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3、应聘考生必须在2021年8月15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未能取得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应聘考生需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招聘岗位专业设置依据《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4、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6、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②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③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此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桦南县人民政府网、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9时至2021年7月12日16时(工作日期间接受咨询)。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网址为https://hn2021.ibaoming.net/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它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与《2021年桦南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7、政策咨询电话:0454-6225747(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
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9、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45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用。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12日17时。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参加笔试。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
(四)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试卷分(满分为100分)+政策加分。考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笔试成绩在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政策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5〕21号)等文件规定的人员享受政策加分,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截至2021年6月1日。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基层公益性岗位指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离开公益性岗位工作3年内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指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其中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需回到原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
对国家、省另有政策性加分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前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材料按报名网站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
面试现场资格确认。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将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
考生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如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校档案馆盖章)或高考成绩证明(注明文史、理工类)、报到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允许报考证明。
凡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审查人数。对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面试人选确定后,将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资格审查及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动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4、面试。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教学能力测试(50分)和专业素质测试(50分),面试时间20分钟。讲课范围为现行应聘各学科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讲课顺序按学科抽签排序确定,每位应聘者备课30分钟。未按面试时间及时到场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教学能力测试(50分)
教学能力测试(仿真试讲)时间15分钟,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评价表》评价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应聘面试结束后,专家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应聘者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专业素质测试(50分)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5分钟,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基本专业素质测试。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评价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经面试组长确认生效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分数,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及格线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报名网站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考核与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考核的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高分者进入考核。如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并列,按岗位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面试结束后,在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和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依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桦南县人民政府网、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桦南县人社局发放《桦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程序办理编制、工资、保险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所在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及服务期限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除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调离本县工作。
五、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监督电话:0454-6234018
附件:
1.2021年桦南县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2.招聘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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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