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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体,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专业为支撑,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主城都市区、重要战略支点城市——永川城区、西部职教城。学校是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重庆市高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在校学生13000余人,面向全国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高级职称教师1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历的专任教师300余人。建校以来,学校已为社会培养了50000多名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2届应届毕业研究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最低服务期或试用期),须在报考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或试用期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我校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及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6日17时(关闭报名通道)前,注册、登录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qcfe.com/)招聘系统,填写并上传报名材料,提交报考申请。须上传《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3)的资料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我校根据报考人员在系统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如经确认属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2021年12月7日12时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网络资格复审
学校根据报名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的附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3)。上传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再次提交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复审未能通过,不能参加后续的考试考核。
(三)缴纳考务费及打印准考证
资格复审合格者,网络缴纳考务费,确认参加考试考核。缴纳考务费后,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考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考试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急需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案例答辩、技能测试、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不指定书目或教材,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考试时间暂定为12月11日,具体考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同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招聘系统)发布通知。
2.笔试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