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4.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考生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并如实填写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具体笔试防疫要求见《河北北方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2)。
(二)笔试
1.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范围参考《河北北方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笔试大纲(试行)》(附件4)。笔试共计2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12月7日上午,具体安排为:9:00—11:30《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如因疫情影响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时间在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主页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防疫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限定时间内“核酸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于2021年12月8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或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主页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合格分数线以上者均可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学校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本人亲笔签名的《河北北方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反正面打印,一式两份)(届时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4)毕业学校出具的政审材料(含现实表现、无违法违纪证明,党员身份证明,并加盖培养单位党组织公章)。
(5)其他相关科研成果及荣誉材料原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3.面试时间:2021年12月9日。具体地点12月8日在学校人事处主页通知。
4.面试方式
主要以抽题问答方式考核,主要考核其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包括自我介绍、抽题回答问题、工作情景模拟展示、答辩等环节。考试时间每人不超过20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主页公布http://211.81.208.4/renshichu/。
(四)总成绩合成。
面试成绩合格以上者,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
个人总成绩在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主页站http://211.8.208.4/renshichu/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北方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心理测试。
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的,由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北方学院网站(http://www.hebeinu.edu.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北方学院(http://www.hebein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3---4029150(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313---4029123(河北北方学院)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北方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条件表》.xls
2.《河北北方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4.《河北北方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笔试大纲(试行)》.doc
河北北方学院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