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人员,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6.为保证选调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数。
7.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科缴纳45元笔试费;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三)专业测评
专业测评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根据不同学科进行笔试,内容为本学科的综合性专业知识。
(2)笔试完成后,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每个选调岗位按1∶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保留到个位,小数点后见数进一)。如果按比例入围的最后1个名额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笔试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为确保选调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3)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教师,不予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含撰写教学设计,下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1)教学设计要求根据提供的课题(教材)在1小时内完成(课题选题范围为我县现行教材内容)。
(2)无生上课要求根据课题和教学设计在20分钟内完成。
(3)面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选调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4)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面试的教师,不予参加面试。
3.最终总成绩: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上述笔试、面试和最终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考察
1.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
2.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拟选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若考察对象有违背师德师风和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理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考察资格。
(五)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一次性等额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的;
3.自愿放弃的。
(六)岗位选择
根据公布的具体学校岗位数,按最终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于2022年9月按规定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调动后职称聘用按照调入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岗位条件进行聘用。
(八)其他事项
经公示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2022年9月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前,应完成原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若出现本公告第五条任一条款,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组织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和县委编办全程参与。
八、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5—6748031(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0555—6740077(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注: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2021年当涂县城区初中、小学教师选调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1年当涂县城区初中、小学选调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当涂县教育局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当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