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01、02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和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组织复审。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发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包括备课、模拟上课和答辩。①备课。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模拟上课课题,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围绕模拟上课课题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模拟上课结束后上交书面备课教案。评委根据应聘人员模拟上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计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下同)。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②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附件4);③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附件4)。
体检工作由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和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和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清江浦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0517-83516910
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516773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网站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六纪检组:0517-83516151
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七纪检组:0517-83516156
八、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和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xls
2.2021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专业参考目录.xlsx
淮安市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