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签约
签约对象与拟聘用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如果有放弃签约的,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就业协议签订之后,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三、体检与考察
1.签约对象经资格复审后进入体检环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修订内容(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路桥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相关要求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路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uqiao.gov.cn/col/col1685525/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办理时须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规定的相关荣誉证书等,2022年8月31日前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见习期)制度,教师资格证作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以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延期后考核仍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各个环节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与招聘范围、条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
1.因疫情防控需要,报考人员须提前熟悉报名点的疫情管控要求(附件3),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若遇疫情变化,管控要求将动态调整,请及时关注路桥教育微信公众号。
2.咨询电话:0576-89210976(路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
附件1:路桥区教育局校园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pdf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