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欢迎加入台州教师招聘群:71056355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博士研究生、2022届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学科教师共16名。本次招聘单位幼儿园为适当补助事业单位,其他均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学校均位于台州市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教育网(jyj.zjtz.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及台州教育微信公众号;
2.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3.浙里办APP(台州市→台州掌上教育→“教师招聘”)。
其中,台州教育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指定平台。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考试
1.网络报名及考试
(1)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上午12:00,应聘者登录台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recruit.tzedu.net.cn)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我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默认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性。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021年10月15日下午下班前我局将在台州教育网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
①时间地点:2021年10月17日12:00-14:00,浙江师范大学开放学院201室。
②材料准备:报名者需到场提供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可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报名所需荣誉证书(或有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材料按序整理成册)。
③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体温正常的考生需提供浙江省健康绿码、14天行程绿码(有省外行程经历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校。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进校。从开放学院西门进,金华市婺城区北山路285号。
同一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如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则该岗位不开考;博士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4)考试
①时间地点:2021年10月17日14:30开始,浙江师范大学开放学院(疫情防控要求同“资格复审”环节)。
②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答辩组成(其中数学、物理、体育、学前教育4个学科还需进行技能测试),由考核组评委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各项考核占比见附件1,任一单项考核最低合格分数为75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5)空余岗位发布:浙江师范大学现场招聘工作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我局将于10月19日在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公告。
2.高校现场补报名及考试
(1)高校现场补报名:2021年10月20日,9:00-12:00,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23室(受疫情防控影响,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所有线下招聘活动仅对校内学生开放)。
(2)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请参考本公告“网络报名及考试”“资格复审”环节。
(3)考试
①时间地点:2021年10月20日14:30开始,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楼。
②考核方式:考核方式请参考本公告“网络报名及考试”“考试”环节。
(二)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人员名单将在台州教育网予以公布。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三)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台州教育网和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荣誉(或成绩)等有关证书或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若有岗位出现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违约,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最多递补1次;若有个别岗位未能开考,在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情况下,可在已开考的同一学科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录,最多补录1次。
四、咨询和监督
1.咨询联系
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76-88582150/81818917;
传真:0576-88582035。
2.监督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6-88582016;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本公告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