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出示实时更新的苏康码、行程码,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笔试、复审、面试等。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原则上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应聘辅导员应届生岗位需提供的材料:二代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若电子版需自行打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所在党组织2021年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院(系)、校级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应聘辅导员社会人员岗位须提供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所在党组织2021年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院(系)、校级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部门出具证明,或者由高校校级人事、学工等部门出具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或者由所在企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相关职能部门出具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所有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3.应聘思政教师岗位的应届生需提供的材料:二代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若电子版需自行打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所在党组织2021年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4.应聘思政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所在党组织2021年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带有单位公章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笔试十面试”方式,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高等职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校园文化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12月8日前在学校网站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比例范围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考核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考核人员。
(2)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本次招考工作(招聘岗位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2.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该空缺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思政专任教师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审批后,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158091、86158090,联系人:肖老师、夏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23-86158007、86158246,联系人:黄老师、孔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一)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509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附件: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思政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表(第二批).xlsx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