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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现面向全国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5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度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第二场)》(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毕业生,包括以下两类。
(一)2022届毕业生,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境)毕业生。
(二)广东省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适用对象如下:
1.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2.广东省生源省外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出国(境)留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以上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普通高等院校拟聘用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留学回国(境)拟聘用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
(四)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五)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含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六)在校期间成绩
1.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期间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
(2)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2.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
(2)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七)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于进入体检环节前提交承诺书。其中,报考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7日8:30-12:00。
2.报名地点:武汉君宜王朝大饭店(广埠屯武汉大学店,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87号)。
3.报名材料: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报名资料,详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度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材料清单与提交要求》(附件3)
除序号1和2材料提交原件外,其他资料提交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全部资料按顺序整理并装订。
4.报名要求:本场招聘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现场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三)面谈(占总成绩40%)
由招聘单位对符合资格考生进行面谈,并结合考生学习成绩、思想表现、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推荐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环节。面谈成绩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进入专业技能考试。如实际符合推荐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考试,或减少、取消招聘计划。推荐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环节人员名单现场公布。
(四)专业技能考试(占总成绩60%)
专业技能考试以说课形式进行,总分100分,占总成绩60%。考试完毕后当场评分、计分,并公布。
(五)确定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