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二代);
3.户口本;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内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面试等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面试时间为13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8分钟,结构化面谈时间为5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及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北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备案
将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防疫与安全须知,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根据疫情和实际需要,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分配及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补充到我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因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22-26390668
监督电话:022-26810452
网站技术电话:022-28013603
附件:《2021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