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察与体检。对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与聘用。对通过考察和体检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04引进政策
1.引进优秀毕业生,优先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具体岗位,双向选择未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组织推荐的方式安排岗位。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阜宁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阜宁县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县属一档国有企业班子副职待遇。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县属一档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待遇。
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九级职员、县属一档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待遇。
6.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05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1.到县属一档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博士研究生不低于30万元/年、硕士研究生不低于20万元/年、大学本科生不低于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优秀毕业生5年内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50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0元/月、大学本科生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优秀毕业生在阜宁工作满3年给予一次性补贴,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20000元、硕士研究生15000元、大学本科生10000元的标准发放。
3.优秀毕业生5年内在阜宁购房的,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阜宁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优秀毕业生在阜宁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阜宁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优秀毕业生在阜宁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非阜宁籍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06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发布网址:“阜宁组工”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nzg666)。咨询电话:0515-87238608。
监督电话:0515-87398926(阜宁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
1.江苏省阜宁县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表
2.江苏省阜宁县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3.全国20所重点高校名单
4.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名册
5.最新一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高校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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