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欢迎加入山东教师招聘群:493245319,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为落实好“归雁兴聊”,实施“才兴东昌府”行动,根据《中共东昌府区委、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才兴东昌府”行动建设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东昌发﹝2021﹞8号),决定回引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聊城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含我省以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驻聊的中央、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人籍贯、出生地在聊城人员;
(二)配偶籍贯、出生地在聊城人员;
(三)本人曾在聊城工作、学习一年以上人员。
二、引进数量
共引进34人。其中区属事业单位引进5人,区教体局下属学校引进10人,区卫健局下属医院引进19人。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博士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计算方法同前);
5.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7.2007年(含)以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开招录、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编制;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报考人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
四、引进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