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教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中,以面试占总成绩的30%,试教占总成绩的70%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视情况可在试教以及总成绩均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如:现实表现、计划生育、学历鉴定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可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的人员,按照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就业登记手续,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我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子女等任何事项。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有效]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本单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学校公众号“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报考前,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拟录用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方有录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各环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广州市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在天河教育在线发布公告。
1.报考人员应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现场资格审查或考试当天须持身份证、“粤康码”(或“穗康码”)绿码和《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配带一次性口罩,经扫“通行健康码”、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考试。
2.现场资格审核或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报考人员,需提供3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3.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健康码”不合格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考试。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13560256393,监督电话:(020)38622519。
附件:
附件1 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2021年临聘教师职位表2.xlsx
附件2-广州市天河区公办中小学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附件3-广州市天河区公办中小学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报名表.doc
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