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报考人员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三)中共湘潭市委政策研究室下属事业单位文稿写作岗位(附件1中序号5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加文稿业务测试;湘潭市委党校教员岗位(附件1中序号57-58)、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类教师岗位(附件1中序号59-60)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加试讲;其余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成绩。
只进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进行结构化面试加文稿业务测试的岗位(序号52):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文稿业务测试成绩×50%。
进行结构化面试加试讲的岗位(序号57-6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六、综合成绩和排名
(一)综合成绩
笔试开考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未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如出现入围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①进行了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②未进行笔试进行了文稿业务测试的岗位,按文稿业务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③未进行笔试进行了试讲的岗位,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④只进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以及上述三种情形仍无法排名的,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引进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引进人才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才。
(二)公示
对拟引进人才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单位按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于2022年8月31日前凭毕业证书等申请办理聘用手续。
(四)根据“莲城人才行动计划”相关政策落实引进人才有关待遇。对新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给予生活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3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2万元,连续补贴3年。
九、纪律要求
对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考务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要求,凡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一律不准参考。
政策咨询电话:0731-58626298,0731-58583285
报考考务咨询电话:0731-58568994
举报监督电话:0731-58236759
附件:
1、2021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69人).xls
2、2021年湘潭高新区综合类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8人).xls
3、2021年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潭综合保税区综合类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10人).xls
4、2021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医卫类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50人).xls
5、2021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教育类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62人).xls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