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形式及命题: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
(5)笔试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
2.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岗位: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技能测试的岗位。技能测试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名单,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进入技能测试人员。
(2)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3)技能测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长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因应聘人员缺考,实际参加技能测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可按实际参加技能测试人数确定面试名单。技能测试结束后,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宣布,并公布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
3.面试
(1)面试岗位
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有岗位都要求面试。
其中需笔试但不需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需要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技能测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直接面试岗位按照招考岗位与应聘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2)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调整后,发布变更公告方可开考。
(3)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调整后核准开考或因应聘人员缺考岗位,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应聘人员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同时将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排名公布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
4.总成绩
考试成绩的计算均采用百分制,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作为对应聘人员的初次选拔,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需技能测试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无需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5.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笔试、技能测试或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应聘人员的“广西健康码”为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到达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将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四)考核
经考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的形式及内容根据我院公开招聘考核工作方案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考核中发现应聘人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以及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
凡进入考核阶段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非实名控制数)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盖有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考核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或相关协助考核单位的原因,造成考核工作未能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我院人事部门向应聘人员发出限时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根据学院实际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五)体检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考试和考核情况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将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考核、体检结束后,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主管部门核准,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于公示结束之日起14天内到我院报到上岗,未按时报到上岗的,由我院人事部门向应聘人员发出限时报到上岗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原则上7天之内仍未能到我院报到上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高校非实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信息公开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具有真实单位、姓名的检举和申诉控告,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核实查处。
(四)违纪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鹏飞路15号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庞老师、韦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0771-3160065、0771-6758208
监督邮箱:gxgsxyjjs@163.com
附件1: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docx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