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欢迎加入无锡教师招聘群:692321598,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根据无锡市滨湖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的文件精神,经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高校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可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
5.2021年1月1日后获得国(境)外研究生以上学历,于2022年7月31日前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2021年毕业后未缴纳过社保)。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2021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一)》,附件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7.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须承诺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到2022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取得录用资格的考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必须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8.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必须按研究生专业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研究生可按本科或研究生专业报考。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6)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的。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和证明材料上传、资格审核、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无锡市滨湖区教师招聘网上的信息公告(http://zp.bhjy.net/)
1.报名、照片及相关资料上传时间:2021年11月10日9:00-11月12日15:00;
2.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1月10日12:00-11月12日19: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1月10日14:00-11月12日21:00;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640×480像素,大小1MB以内,白底),上传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承诺书(模板见附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图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MB以内,垂直正向、不留边框,内容清晰,便于识别)。考生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滨湖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如被取消,则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9:00—11:00。
(三)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11月17日10:00起,到报名网址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用A4纸打印)。
三、考核
(一)考核相关时间地点安排
1.考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江苏南京)
2.时间:暂定2021年11月20—22日
3.地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一般不对非本校学生开放,因此考场将设置在考点高校周边,考核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或公告为准。
(二)考核方式
报考人员先进行面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5(招聘岗位数为1)或1:3(招聘岗位数大于1)进入面试。
(三)内容
1.面谈
面谈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面谈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
2.面试
非学前教育岗位主要考察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
学前教育岗位主要考察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两项内容。教育教学能力成绩和专业技能成绩当场公布,每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单项成绩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两项测试结束后,按教育教学能力成绩占70%、专业技能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总成绩
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总成绩,依据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非学前教育岗位如面试同分,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学前教育岗位如面试同分,则以教育教学能力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协议。
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因体检、考察、公示、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在办理录用手续截止时间后,不再递补。
取得录用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提供已签订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视作自动放弃。
录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新聘用教师试用期合格后,需在本区至少服务满5年。聘用后因工作需要须服从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四、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招聘单位已公示拟聘用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以一般失信行为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记录期限为三年。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 //www.bhjy.net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swx.hrss.gov.cn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 http://www.wxbh.gov.cn/jyj/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他各类信息,在滨湖教育信息网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六、联系方式
教育局咨询电话:0510-81178595 联系人:钟老师、王老师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12388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办公室:0510—81178611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178680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实时要求发布具体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无锡市滨湖区教师招聘网上的信息公告(网址:http://zp.bhjy.net/)
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公告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规定的学历、年限、等级、日期等冠以“以上、以后、以前”的均含本级。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4日
附件1:2021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一).xlsx 附件2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