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要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面试
(一)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交的资料,综合考虑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时间初定11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11月18日晚上20:00前短信通知,未收到短信通知的,不列为考核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短信通知)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核。
(三)考核采用试讲形式进行,时间1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和课堂组织能力等。
(四)面试考核总分100分,最低分数线60分,参加考核对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签订协议书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潮州市潮安区从教协议书”,拟聘用人员须承诺在用人单位任教满5年才能申请调动,特殊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还应承诺5年内不得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七、考察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生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被聘用为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教师(事业编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人才引进工作时间须调整的,潮安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68-5811582
附:
1、《2021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表》.xls
2、《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表报名表》.doc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