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品质测试采用线上方式,由考生在家中通过自备的电脑作答。心理品质测试结果不公布,仅在后续环节中作为参考。所有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教师岗位考生和无需参加基本能力测试的非教师岗位考生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笔试
时间和地点: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满足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社会人员,以及生源地为广州市越秀区的公费师范生不参加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不受1:5的比例限制。
根据《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粤人社函〔2021〕243号)防疫规定,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须知,“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拥有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的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因线下笔试与线上心理品质测试间隔时间可能较短,请外地考生关注公告,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计划好抵穗时间,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需进行医学观察等耽误考试。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五)资格审查和递补资格审查
时间和地点:在线下进行,地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若有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出现没有按时到达、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等情况,将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笔试分数高低,依次安排下一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递补资格审查。
进入递补资格审查者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面试开考前,招聘单位可视情况选择是否继续按照笔试分数高低,安排符合条件的考生递补,递补考生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考生须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或递补资格审查。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两份复印件现场上交。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六)面试
时间和地点: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教师岗位(教育发展研究院岗位除外)主要采用试讲(15分钟)和答辩(5分钟)的形式,总时间20分钟,备考时间20分钟;
非教师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时间15分钟;
教育发展研究院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10分钟)和非结构化面试(10分钟)的形式,总时间20分钟。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
按笔试、面试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七)补录
时间: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地点: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若有招聘岗位没有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相关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择是否启动补录程序,补录对象为进入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但没有入围体检的考生。相关考生可根据补录岗位的专业等报名条件,在补录环节选择补录岗位进行二次报名,报名通过的考生参加一轮补录面试。补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补录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补录岗位招聘数量,按照补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补录岗位的体检人员,补录不设递补。若启动补录环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突出师德师风考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招聘和聘用的首要内容,在聘用考察中严格执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生须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考生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在1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3.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考生资格等不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本人放弃,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其他考生。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根据考生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资待遇。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满一年以上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工龄未满一年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四)根据《越秀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越教字〔2018〕265号),越秀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考生须服从越秀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五)报名教育集团招聘岗位的,由教育集团结合实际情况,在集团内学校统筹安排聘用单位。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胡乱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六)聘用岗位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等级执行。若考生具备高于岗位表中岗位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但聘用后招聘单位暂时不能按照考生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安排相应岗位的,考生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此类考生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七)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04号)中《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非广东省职称报考的人员,须于入职后一年内按要求完成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或应聘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未按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或考试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九)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越秀区教育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调整,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十)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3717715;
3.涉及具体招聘岗位疑问的,可联系咨询《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中相关招聘单位;
4.监督电话:020-87784260。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3日
附件:
1.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