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外高校毕业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核选拔
考核选拔由电气工程学院组织,接受纪委专责监督、人事处职能监督、党员群众民主监督。
(1)专业测试。11月13日(周六,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专业测试试题按照“一岗一卷”的原则,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特别是运用专业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试讲。11月14日(周日,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按岗位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试讲人选。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教学目的的实现、教学内容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组织、创新意识、教师基本功(包括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及教学效果等,满分为100分。
试讲考官组考官由7人组成,均为本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4人,组长为校外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
试讲内容提前指定,时间不低于25分钟。评分时,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取平均值。试讲结束后,由主评委当场公布考生试讲成绩。
实际试讲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报考者试讲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试讲人员的平均分,同时为确保招聘质量,对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考察(政审)和体检。学院根据各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体检环节人选。
考察(政审)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另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考察(政审)、体检出现的空额,学院可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确定和公示。考察(政审)、体检结束后,学院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报人事处审核并经学校同意后,在学院和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办理聘用(入职)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待本人档案转到学校后,签订《安徽工程大学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正式入职。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实行投递邮件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要求选岗申报。因未按规定报名、未提交有效报名材料、未准时来校参加考核等个人原因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经考核并取得最终录用资格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录用资格,否则学校按失信人员的相关规定处理。
4.硕士研究生首聘期三年,试用期十二个月(有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人事处和学院对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则不再聘用。聘期内工资待遇参照《安徽工程大学劳动合同制聘用实验员薪酬标准(2021)》执行,具体以协议约定为准。
5.本次招聘的人员应在取得最终录用资格后30日内报到入职(以公示结束时间为始点计算),对于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入职的,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6.本公告由安徽工程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7.报名咨询电话:0553-2215052;招聘监督电话:0553-2298629;
电气工程学院电子邮箱:dqx@ahpu.edu.cn;
联系人: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