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卫生厅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及有关政策法规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编委办同意,2011年我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等工作人员,欢迎有志于幼教事业者前来报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先进的教育理念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三)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并有专长,有创新精神;
(四)具有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责任意识强。
二、招聘的人数、岗位及资格
招聘人员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职称技术等级 其他
教师 1 本科 体育运动 体育社会指导员证 25岁以下
三、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1年8月12日在广西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2寸免冠彩照。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2-23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请报考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广西区卫生厅幼儿园办公室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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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应聘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考试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
上午8:30-11:00 考试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下午3:00-6:00 考试实践技能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成绩。
2、面试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对象。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次日公布在单位工作区域内。
时间:2011年9月1日
(四)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的对象。对被列入考核范围的人员,对其政治面目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管理权限,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的,通知其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进行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占单位编制数,其使用、工资及福利待遇现同类人员相同。
四、纪律与监督
为了使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幼儿园成立由人事、党支部、工会等部门参加的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监督考核、考试及聘用的全过程,并向社会公开设立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771-5320058。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幼儿园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