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指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其中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服役期满后需回到原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毕业证书。
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将在嫩江市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2)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考生需仔细阅读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且应当准确、完整。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与报考时一致)参加考试,二证缺一不可,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人选现场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达不到2倍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全部进入面试现场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数低于招聘计划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用第二学位报考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第二学位证;以非统招学历报考的人员需同时提供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连续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黑河市辖区生源户口落外地的提供毕业生档案佐证材料。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将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3、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采取讲授微型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4.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总成绩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体检
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与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学校及工作单位采取了解、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专业素养、“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在考察期间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嫩江市,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参加考核、放弃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在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七、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456-7612021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本公告由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嫩江市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