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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强化学前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为嫩江市5所幼儿园招聘52名幼儿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嫩江市第一幼儿园、嫩江市第二幼儿园、嫩江市实验幼儿园、嫩江市第四幼儿园、嫩江市墨尔根幼儿园。隶属于嫩江市教育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职责,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幼儿教师52名,其中:嫩江市第一幼儿园9名、嫩江市第二幼儿园11名、嫩江市实验幼儿园12名、嫩江市第四幼儿园11名、嫩江市墨尔根幼儿园9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四、招聘范围
面向嫩江市户籍或嫩江市生源(含九三农管局)公开招聘,户籍迁入日期为2021年7月28日之前(含当日)。嫩江市直及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6年7月28日,含当日至2003年7月28日间出生,含当日);具有教师初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1年7月28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四)统招、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精神疾病患者不得报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道德品行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被开除公职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的报考申请、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资格证上传、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黑龙江省嫩江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8月13日,报名网址:黑龙江省嫩江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网上报名系统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16。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教师资格证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8月9日至8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 ,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等相关材料(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报名缴费确认,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45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在2021年8月9日至8月14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逾期不再受理缴费事宜。
2.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审核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审核。项目生、退役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岗位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另加2分的政策。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8日(含当日)。
(1)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包含由我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招募派遣到省内外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
(2)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指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其中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需回到原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毕业证书。
网上报名程序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8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地址: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档案局业务培训室。
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黑龙江省嫩江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网上报名系统)。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21日9:00至8月25日9:20。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机会;
(2)在本次考试中,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考生报名时须网上阅读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且应当准确、完整。报考者若存在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材料、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本公告中关于年龄、户籍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8日(含当日),教师资格证须在2021年8月13日前(含当日)通过,教师资格证书尚未正式下发的,须在2021年8月13日前(含当日)以成绩合格通知单作为网上报名凭据;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需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符合报考相应要求的,可以报考。
(8)本次招聘肄业、结业报到证不可报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8月2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与报考时一致)参加考试,二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满分为100分。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2、面试人选现场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进入面试低于招聘计划2倍的减少招聘计划。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第二学位报考的人员需提供第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提供本人户口簿(嫩江市生源户口落外地的提供毕业生档案)原件及复印件;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通知报考人员现场资格确认时间,现场资格确认地址: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档案局业务培训室。
3、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面试采取讲授微型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后再进行汇总,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总成绩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同意,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与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学校及工作单位采取了解、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专业素养、“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在考察期间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嫩江市,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参加考核、放弃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书尚未正式下发用成绩合格通知单作为报名凭据的,在2021年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限内取得资格证后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取得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 0456-7612021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
九、本公告由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别提示:
1、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请各位考生做好应考规划并适时关注自己“龙江健康码”及“行程码“状态。
嫩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