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并通知报考人员。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考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命题、阅卷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及幼儿保教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及考场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11月4日,地点在献县人社局七楼事业股。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面试。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县纪委监委监督的方式进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封闭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试讲+才艺展示(包括唱歌和跳舞)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面试考场地点和面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公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超出招聘人数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院校录取批次高者、基层工作经验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照上述排名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资格复审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证件、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录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在报考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选择任教学校后,报县政府审批,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任教学校选择: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岗位任教学校,实行高分优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任教学校,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任教学校的顺序。
(十)待遇
合同制幼儿教师招聘人员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畴,按《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各项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招聘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第一年(含试用期)工资参照本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第二年工资参照本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工龄计算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及证件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献县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及指导工作。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