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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前教师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和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幼儿教师岗位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0名,其中普通类教师岗位24名;双语类教师岗位26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玛曲籍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自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将户籍迁入玛曲县的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品行道德,能志愿服务玛曲建设。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正常履行工作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6.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7.对已在玛曲县从事教育服务工作且在岗的报考人员给予笔试加分政策,按连续工作每满一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处罚情节严重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五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和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参与涉稳事件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1日至9月15日(09:00—12:00,14:30—18:00),共5天。
2.报名地点:玛曲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一楼人事股。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玛曲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择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身份证、户口本、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3张。
4.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普通类岗位代码:101;双语语类岗位代码:102)。
5.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6.资格审查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教育科技局监督下进行确认,资格审查合格后安排考试。
(二)招考方式
1.笔试:统一进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测试。
(1)笔试时间:2021年9月18日(星期六)09:00—11:00(2)笔试地点:玛曲县第二寄宿制藏族小学
试卷类别为普通类试卷和双语类试卷,普通类岗位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双语类岗位采用藏汉翻译卷,考生可使用藏汉双语作答。报名时考生自主选择岗位试卷类别。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17日9:00—18:00,在玛曲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一楼人事股领取。
(4)报名人数须达到120%的开考比例,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按参考人数50%的比例进行招聘,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备案。
(5)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甘肃省健康码“绿码”参加考试,二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岗位名次末尾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择业证)及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经领导小组研究,由本岗位内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四)体检
资格复审结束后,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岗位名次末尾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由本岗位内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教育科技局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由本岗位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聘用办法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领导小组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社局、县教育科技局备案。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服务期满后,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五、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聘期内月工资为3500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缴费标准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按月进行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列入部门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部分由被聘用人员缴纳,用人单位代为扣缴办理。
六、监督及纪律
(一)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透明,招考聘用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家长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941-6121335,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所有考务工作必须严格按招考方案的各项规定,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县招考办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招考,未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招考条件、范围。
(三)县招考办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建立健全考录保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试题的交接、保管、回收等工作,做到万无一失,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四)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录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的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凡发现替考、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年龄、假证明材料等情况者,一律取消招考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为了便于随时通知考试相关事宜,请考生的通讯工具保证24小时畅通。
(二)本次考试以“裸考”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笔试时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甘肃省健康码“绿码”,其它物品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持“甘肃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考试前14天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旅居史的考生,考前须提供14天内2次不同试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检测间隔不少于7天)。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均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应聘人员应当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县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0941-6124865
县人社局人事人才办0941-6121055
附件下载>>>2021年玛曲县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x